近日,隆昌县市民刘女士交了5000元订金到某装修公司,后因装修事宜与装修公司未达成一致,刘女士预退订金,却遭到装修公司拒绝。最后通过工商调解,刘女士退得部分订金。
据刘女士介绍,前段时间,她来到广州市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隆昌分公司,请他们帮忙设计装修新房,“在商谈装修事宜时,装修公司业务员就告诉我装修费用是按实际面积计算的。我觉得还比较合理,当时也没过多考虑,就在业务员的要求下交了5000元订金。”
不过,交费后,刘女士注意到一个细节,装修公司出具的收据上不是写的“装修订金”,而是写的“设计定金”。刘女士有些纳闷:“怎么是设计定金?”“都是一样的,反正就是证明交了5000元。没问题的。”业务员的话打消了刘女士的顾虑。
而后,装修公司派工人与刘女士一起到刘女士的新房进行了丈量。量完后在测算时,工人要求刘女士提供房子产权证上的面积,以便计算装修费。刘女士纳闷地问道:“你不是量了实际使用面积吗?难道不是按照实际面积计算?”“量的实际面积是为了算装修的材料,但装修费都是按照产权面积来算的。”
刘女士听后一下就蒙了:“按产权面积算的话,不是连那近20平方米的公摊面积也要算装修费用吗?这样算下来,我岂不是要多出2万多元的装修费?”
于是,刘女士再次来到装修公司沟通。装修公司却坚持要以产权面积计算,且费用也没有折扣。双方未谈妥,刘女士便决定不在这家公司装了,要求退订金。没想到公司拒绝退款,并表示:“我们已经给你设计好了,设计定金不能退。”无奈,刘女士只好投诉到工商部门。
工商部门调查后认为,双方均有过错。后来,通过工商部门的调解,装修公司退还了消费者3000元。
(来源:内江晚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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